患者就医须知
所属分类:[就诊指南]
来源: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
更新时间: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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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须知
广大市民朋友: 为了保障您和大家的安全,竭尽全力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根据我省现阶段防控工作需要,到我院就诊时请您配合我院做好以下注意事项。 一、我院实行非急诊全面预约诊疗制度,患者朋友们请提前在网上预约挂号,并按预约的时间段到我院就诊,以避免人员聚集。 扫码关注我院微信公众号
二、根据上级防控精神,对所有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到医院需做到三必查: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无法提供健康码者需接受询问并填写流行病学史问卷,一定要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和症状。 三、住院部不再接诊门诊患者,请所有门诊就诊患者到2号楼(即综合楼)三楼就诊。 四、为落实“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要求,我院对中外就诊患者严格落实无差别的核酸检测排查工作: (一)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含急诊留观患者及陪护人员)全员核酸检测; (二)有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等的患者全员核酸检测; (三)有流行病学史的普通门急诊患者要进行核酸检测,流行病学史包括: 1. 21 天内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属有境外旅居史、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居史; 2. 21天内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属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 或无症状感染者; 3. 21天内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属接触过来自境外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 21天内本人曾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留观; 5. 聚集性发病(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四)我院医务人员认为有必要检测的患者要进行核酸检测。 五、对于住院患者,在疫情期间原则上禁止探视和陪护,鼓励采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和慰问,确需来院探视的,限1名家属凭健康码或身份证,接受体温监测并正确佩戴口罩在规定时间(16:00-19:00)探视,要求在半小时内结束。必须陪护时尽量固定一对一陪护,不得随意更换。探视和陪护人员应正确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不串病房、不聚集、不扎堆,不得进入医护人员工作场所,遵守医院的相关管理规定。 六、持有3天内由有资质检测机构( 含医疗机构、疾控部门、独立检测机构等)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就诊时,其检测结果可供参考。但同时医生还会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和新冠肺炎相关临床表现,如果我院医生认为有必要的,应重新进行核酸检测。 七、我院对所有就诊患者落实一视同仁无差别的医疗服务,请您积极主动配合。
感谢您的支持配合,祝您及家人身体健康!
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 2021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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